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业务,可通过设置短期借款科目、银行存款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什么?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对于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应在贷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应在借方登记。余额记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内容: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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