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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什么?

2021-05-25 17:50  责编:李子  浏览:61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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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存货成本是指订货、购入或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费用支出及存货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实务中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哪些?

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

  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

  1、个别计价法

  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4、移动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存货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购置成本、订购成本、存储成本、缺货成本。存货成本是存货在订货、购入、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存货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

  存货和库存商品的区别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两者的核算要求不同:

  库存商品的核算要求:库存商品盘点溢缺的账务处理与商品购进发生溢缺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在未查明原因前,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调整“库存商品”账户的账面记录,查明原因后再分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存货的核算要求:确认一项存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其标准是看企业对该存货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两者的范围不同:

  库存商品的范围: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存货的范围: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正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

  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这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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