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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包装物取得的押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1-05-20 17:45  责编:琳淳  浏览:139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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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包装物的出借是跟随产品销售而出借给购买者的。为了保证出借的包装物能按期按质量收回,企业通常会向购买者收取一定的押金来作为出借包装物的抵押款项。这时候需要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是什么?

出借包装物押金

  出借包装物取得的押金分录处理

  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

  取得押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没收押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人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1、需要征收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比如对于非酒类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如果产生逾期,应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产生逾期均不征收消费税。但是如产生逾期,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应征收增值税。相反,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时均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不征收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如产生逾期,则只收增值税,不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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