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主要依据,起着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那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什么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哪些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时以销毁。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
(1)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也不得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会计凭证的作用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填制会计凭证,可以正确、及时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为登记账簿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会计凭证所记录有关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及时,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可加强经济业务管理责任制。任何会计凭证除记录有关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外,还必须由有关部门和人员签章,这样可以对会计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责,防止舞弊行为,强化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审核会计凭证可以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通过会计凭证的审核,可以查明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计划、预算进度,是否有违法乱纪、铺张浪费行为等。对查出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实现对经济活动的事中控制,保证经济活动健康进行。
会计凭证如何分类?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格式不同、记账规则不同和作用功能不同。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簿籍。而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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