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为职工代垫付医药费业务,应将该笔费用支出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为职工家属代垫医药费分录处理
企业为职工家属代垫的医药费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报销医药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①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②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③职工困难补助,帮扶基金
④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⑤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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