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的结算金额无条件兑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该类票据一般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等业务。当银行汇票到期解付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银行汇票解付会计分录
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一般分为直接解付和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进行解付。
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先转入基本户后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银行汇票的相关知识
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具体指的是票据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因此其他人都没有权利进行收款。但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他指定收款人,指定的人则有权收款。
2、银行汇票没有起点金额限制,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已经取消了之前规定的银行汇票起点金额为500元的规定。
3、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这个付款期具体指的是从签发日到办理兑付之日为止的期限,但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则可以顺延。值得注意的是,逾期的票据银行将不予以办理。
银行汇票的解付与签发都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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