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自有房产闲置时,会选择将其出租出去,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出租时可以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会计人员应如何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出租房屋的会计分录
出租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房租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累计折旧是什么?
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在该资产受益期间内所摊销的金额。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它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折旧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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