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者银行进行合法集资,或者吸收社会和个人的闲散资金,当企业的集资款过多无法一次性偿付时,则会选择分期付款。那么有关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集资款分期付款会计分录
1、如果企业的借款期限大于1年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如果企业的借款期限小于或者等于1年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例如:企业购买机器设备总金额是1260000元(含税),已经预付了供货商30%的货款378000,仍需支付融资金额为1044000元。企业共分30期支付。第1期至第10期时,每期合同租金(含税)人民币39000元,第11期至第20期时,每期合同租金(含税)人民币37800元,第21期至第30期时,每期合同租金(含税)人民币27600元,那么上述问题的会计分录应该要怎么做?
当企业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1076923.08
固定资产——融资费用 162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83076.92
贷:银行存款378000(30%)
长期应付款1044000
当企业第1期到第10期分期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理其他各期的会计分录都一样只是金额不同。
什么是长期借款?
是指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另一种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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