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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9-17 18:03  责编:李子  浏览:849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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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途物资是指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采购和入库情况,对于在途物资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在途物资分录

  在途物资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

    贷:在途物资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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