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定期存款利息的会计处理,企业通常设置“财务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定期存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时,虽然是因为发生企业的活动而取得的营业收入,但实际上与营业收入却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把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中,而只能将它计入期间费用中,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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