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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发票对方作废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09-10 22:17  责编:小彬  浏览:103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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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已认证发票但对方将其作废的业务,会计人员核算时,可分情况核算,当对方不再开票则公司需要自行承担损失,若对方会补开票则应先挂在其他应收款。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已经认证作废发票分录

  已经认证发票对方作废的会计分录

  1、当对方不再开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当对方会补开票:

  (1)当对方收到作废票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当对方收到正确的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

  已认证的发票,不符合作废的条件,也不能退还。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什么?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7、预付账款转入。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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