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之一,它是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支付住房公积金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具体会计分录是什么?
支付公积金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际发放工资)
3、支付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利益,属于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绿化费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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