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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税局退回多缴税款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09-17 17:59  责编:佳佳  浏览:265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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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缴纳税费时,有时会出现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当收到税务局退回多缴纳的税款时,可以计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收到税局退回多缴税款分录

  收到税局退回多缴税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如果退回以前年度的,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退回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然后再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什么是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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