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的过程中,企业通常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到款项。这笔款项这就是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会计面对合同负债的业务,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合同负债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提前收到客户支付的合同对价: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此时的会计分录又可以这样书写: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负债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时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笔分录的贷方还可以用“其他业务收入”等会计科目。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于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及相关增值税应当使用“合同负债”会计科目来处理,而不是使用“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来处理。
合同负债、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负债从是否存在履约义务的角度来衡量经济事项。比如依照合同的规定,客户要先付款,这时主体才形成履约义务。反之客户尚未付款,则不形成履约义务。
还有如果合同中有规定客户的付款时间,即便客户还没实际付款,主体的履约义务仍然存在。
总而言之,确认合同负债不以是否收到款项为前提,而以合同中履约义务的确立为前提。
与合同负债不同的是,预收账款则从是否收款的角度来衡量经济事项。确认预收账款的前提是收到了款项。比如企业向购货方预先收取的购货订金、部分货款、工程款等。
递延收益与合同负债、预收账款不同,主要核算政府补助准则中规定的企业实际收到的尚待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诸如财政拨款、补贴资金等形式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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