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一般是从企业取得的净利润中取得的,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对于盈余公积,应如何理解?如何做会计分录?
盈余公积如何理解?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是股份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金额与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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