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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长期借款利息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11-14 15:12  责编:小玲  浏览:60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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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借入长期借款时,不仅需要偿还本金,也需要计提相应的借款利息,当企业核算长期借款利息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核算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长期借款利息核算的会计分录

  1、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另一种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应付利息是什么?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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