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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固定资产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11-18 19:54  责编:  浏览:40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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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其来源分为外购与自建无形资产,那么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取得固定资产分录

  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设备不需要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设备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外购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税)

    贷:工程物资

  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领用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存货成本)

  5、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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