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存货发生损耗是很常见的事情。一般盘点存货时,发现损耗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盘点存货发现损耗的账务处理
首先企业应分析损耗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二是存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算错误导致的存货盘亏。存货正常损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分两步处理。
1.当发现存货盘亏时,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批转后,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有关责任人应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收发计量、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当存货发生正常损耗时,原记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在运输途中发生损耗的账务处理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不进行账务处理,原因是在购买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合理损耗的价款,在计算实际单价时用成本除以实际收到的数量,计算单个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得单独扣除合理损耗部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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