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资产负债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时,对于其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情况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含义
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是资产的备抵类科目,可以视为一个资产科目来理解。
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为负数,就不需计提。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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