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自产产品用于捐赠的行为时,应将捐赠出去的产品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自产产品捐赠分录处理
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对应的增值税需要按市场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不用确定该项业务的收入,但是需要对库存商品进行结转。
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库存商品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简而言之,库存商品指一切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商品。
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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