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前年度损益事项或者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那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应怎么做?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1、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借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利润分配是什么?
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下设以下明细科目: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现金股利”
4.“盈余公积补亏”
5.“未分配利润”
6.“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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