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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毁损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2021-03-05 18:40  责编:玲珑  浏览:64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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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存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毁损,需做相应的进项税转出。那么对于存货毁损进项税额,应如何做会计处理?

存货毁损进项税额

  存货毁损进项税额如何做会计处理?

  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毁损,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即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作出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毁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查明原因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应无余额。 未查明原因,年中各月末“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流动性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存货科目有哪些?

  存货科目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销售存仓等。

  存货涉及到具体的会计科目,一般的企业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生产成本等。如果期末有未结平的制造费用,在资产负债表里并入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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