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会计实务会计学习正文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2021-03-03 15:00  责编:小会  浏览:796
来源 会计网
0

  每年年底,辛苦工作了一整年的小伙伴们最关心的大事之一,一定会是年终奖。而同时,年底也是离职的高峰期,但有些公司是春节过后才发年终奖的。最近,就有不少人问,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01

  年终奖一般指每年年底,企业根据员工全年的表现,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奖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那么,员工如果在年底的时候辞职了,那他的年终奖,公司还会补发吗?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一定要发年终奖,所以,年终奖是否发放,是由企业说了算的。但也不是由企业随口一说,而是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的规定来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必须按照约定来发放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企业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或员工的个人表现来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02

  接下来,聊一聊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年终奖个税问题。

  一、年终奖怎么样发更节税?

  根据现行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因此,我们可以选择的个税计算方法有两种。

  1. 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即将年终奖总额除以12个月,根据每月平均收入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再根据这个公式,计算出最终应缴纳的个税。

  适用税率如下表: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并入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如图所示: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由于大家的年终奖和综合所得的情况不一样,在此就不举具体的例子了。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几个快速判断自己应该采用哪种计税方式更节税的小技巧,快来看看吧~

  ①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0

  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最节税!

  ②:0≤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或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方法可以任选,缴纳税款没有差别。

  ③36000≤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具体的综合所得和年终奖金额代入具体的公式中,计算出哪种方式更节税。

  二、公司有员工年中时离职了,年末的时候,按照合同规定,需要给他发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但系统中,他的状态已经显示非正常了,应该怎么申报个税?

  这个问题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点,一是年中离职的人,年末是否需要给他发年终奖?这个还是跟前面说的一样,以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上的条例为准。有些公司规定,即使年中离职了,年末时还是可以根据他的工作完成度,来发放一定比例的年终奖。这种情况很少见,但不是没有。

  二是一般员工离职之后,我们都会把他在个税申报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改成非正常状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或纠纷。

  而发放年终奖,需要代缴个税时,只需要在申报时,在系统中进入到人员采集模块,将对应员工的个人状态调整为正常,申报完之后,再调整为非正常状态就可以了。很简单的一个操作,你学会了吗~

  三、还有人问,年终奖和十三薪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那有哪些区别呢?

  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发放金额和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与个人的业绩完成度或公司的整体经营结果挂钩,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多次发放。

  十三薪不是奖金,和月薪是同样的性质。金额与月薪一致,发放时间一般也是固定的。

  在个税申报上,年终奖可以并入或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而十三薪则按照月工资来计算个税。

  四、有些公司存在以实物来抵年终奖,有小伙伴问,这样合法吗?

  年终奖作为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货币支付。因此,以实物来抵年终奖是不合规定的。

  提醒一下大家,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现在已经可以开始办理了,请涉及到退税或补税的小伙伴,及时进行汇算清缴。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先来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一下(以2019年为例):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计算结果有三种:

  ①结果=0,无应退或应补税额

  ②结果大于0,有应补税额

  ③结果<0,有应退税额

  结合豁免申报的情况,小编也将情况总结如下图:

年底辞职了,公司还会补发年终奖吗?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年终奖的相关问题了,大家如果还有想要了解的,可以留言讨论哦~

  本文为会计网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阿圆圆。如需转载或引用,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会计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