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佣金是指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佣金费用,差旅费是职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对于销售佣金和差旅费,在新收入准则下,应如何做会计核算?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销售佣金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销售佣金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佣金,应当采用与其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差旅费不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所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佣金的会计分录
支付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佣金费: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差旅费包括什么内容?
差旅费包括:
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住宿费;
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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