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无偿取得政府补助时,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分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其他收益增加,其他收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核算内容
其他收益是新政府补助准则下新设的会计科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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