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一般为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时,应计入利润分配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录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为:
1、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举例:A企业只有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原产生于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为800万,假定企业按10%记提法定盈余公积,首次应如何做调整分录。
会计分录为: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