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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贷款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3-05 14:49  责编:  浏览:126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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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因经营需要发生贷款业务,对公贷款的利息支出,可通过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公贷款利息分录

  对公贷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收到和归还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另一种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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