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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2-23 16:50  责编:  浏览:310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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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货款已支付,材料也已收到,但相应的发票还未收到。这种情况下,应对原材料做暂估入账处理。原材料暂估入账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原材料暂估入账

  原材料暂估入账分录

  收到材料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

  后期收到原材料发票:

  借:原材料 借方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 贷方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款项的时候: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暂估是什么?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即暂估行为出现了。这样的业务主要是由于相关的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但原始票据没有及时收到或者相关结算滞后,产生了资产的增加或者经济利益的流出。在现实工作当中,还表现为管理的脱节,比如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取得会计所要求的原始票据,导致一种不确定行为的发生,或者一些供应商或者客户有着自己特别的处理要求,不开具发票。对于暂估业务,一般的会计处理就是在当月进行暂估核算。简称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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