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收取付款人相关款项的结算方式,对于委托收款的凭证,应如何填写?
委托收款凭证内容如何填写?
(1)要有“委托托收”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
(4)委托收款凭证的名称、附单件数;
(5)委托日期;
(6)收款人签字。
注意:受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的名称。
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委托: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凭证,进行委托收款。
付款:银行收到寄来的委托付款凭证和债务凭证,审查无误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当在当日主动向收款人付款。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收到银行通知后,应当于收到通知之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委托收款注意事项
(1)付款人在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有权对收款人委托的付款行为不予付款。
(2)收取公用事业费用,收款人必须事先与支付人签订经济合同。付款人应当授权开户银行,征得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后,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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