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收到电费发票时,可计入制造费用—电费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收到电费发票的会计分录
月末收到电费发票,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动力(电费)
销售费用—电费
管理费用—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水电费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支付水电费单位名称) (或预收帐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或主营业务收入)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的会计分录
代收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供电局或自来水公司名称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供电局或自来水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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