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用支出,一般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分录
对于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应做以下分录: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属于资产类科目。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对某项在建工程进行汇总后结转到固定资产中即: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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