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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差旅费的会计分录

2021-02-16 21:55  责编:小彬  浏览:121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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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员工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可通过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核算,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其进项税可抵扣。员工发生差旅费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差旅费分录

  员工差旅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没有向公司借钱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时

  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有剩余现金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补款时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以下几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6.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差旅费中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一、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杂费)

  符合税法规定的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考虑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多数情况下提供的是车票、船票、机票等,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39号公告同时补充规定,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车辆费用

  在出差时自驾车必然要发生一系列与车辆有关的费用。

  如果出差驾驶车辆属于企业所有的,出差途中发生的车辆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

  如果是租用租车公司的汽车,租赁费和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的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了。

  如果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况,企业财务人员首先要了解并掌握当地的具体情况,避免把不该抵扣的进项税额给抵扣了。

  三、住宿费

  虽然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在形式上都满足了税法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属于职工福利性质范畴的,比如报销的员工旅游、探亲等情况下的住宿费;

  2.员工或股东个人消费的;

  3.属于交际应酬给予客户等报销的;

  4.企业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编制人员出差发生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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