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企业备用金时,难免会发生返还多余备用金的情况。退回多余备用金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退回多余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财务出纳在处理备用金问题时,无论他人手上所持是库存现金还是银行收取款项,均不需要开借条证明,而是取得银行回单或者开具的相关收据;按照企业规范要求,出纳在领取交款人所支付的现金时,应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退回多余备用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支取备用金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从银行提取现金作为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对于多提取的备用金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当出差人员借款作为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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