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你知道吗,年终奖的申报方式不一样,个税算法不同!会计更加要搞清楚,不然员工问起来又要开吵了。年终临近,马上学习一下。
一、年终奖归为工资、薪金所得
我们要知道年终奖并不是每个公司都会发,但哪些才算是年终奖呢?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或企业给员工一年发放一次性的奖金,年终奖的发放可以由单位决定,并非义务性的。一般来说,这种奖金依据是单位根据全年的经济效益,还有对员工的全年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而定的。所以有的企业或用人单位发放,有的不会发放。
根据个税法第六条规定的个人所得应税范围,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所以,员工收到年终奖应该按照最新的个税法里工资、薪金的计算个税方法算税。
二、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
在官方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明确了纳税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法。
由于这项政策的适用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所以2020年的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式。
01单独计税
年终奖虽属于综合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但是2021年还在政策规定以内,纳税人仍然可以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年终奖先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对应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除以12个月,这笔年终奖收入以一个月的适用税率算个税。
举个例子:
下面举个例子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政策如何为纳税人省税。
假设王老师3月发放2020年年终奖为6万元,个人所得税按照单独计税方法是这样的,先计算年终奖除以12,即单月的奖金额,60000÷12=5000元
根据这一金额查到适用阅读综合所得税率表(下表)的第二级税率,所以王老师2020年年终奖的个税税率为10%
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元
02合并计税
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计算依据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纳税人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时,按照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个税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
假设王老师2021年月薪10000元,2月发放2020年的年终奖12000元,2021年12个月的社保费为6000,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12000-60000-6000-12000=54000
年应纳税额=36000*3%+(54000-36000)*10%=1080+1800=2880
假设王老师2020年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算,2021年全年应纳个税2040元。
(详细计算过程,你会算吗?)
提醒:单独计算年终奖是不考虑其余各月的月薪和费用,但是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各人每月工资薪金金额和组成不一样,适用哪种方式计算出来的税额少,要具体计算分析喔,大家要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式。
三、2021年领取年终奖还可以享受新预扣预缴方法的红利!
随着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也进一步简化,在年终奖之外,逐步出台更多的办法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减负。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这意味着:
●2020年的年终奖,2021年发放,所属期属于2021年,纳税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算个税,比较省税(请以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合适自己的方案)。而对于工资薪金不高,全年累计所得不超过免征额,可以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在累计所得达到6万元以上开始扣缴个税。
●在2022年,即使全部年终奖都要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但在当月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暂时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2年发放2021年年终奖时,这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单独计算,2021年的年终奖需要并入2022年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大家明白了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以及在这些政策之下,个税计算的差别了吗。在留言区告诉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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