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规定与纸质发票相同。那么电子专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呢?
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因此,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电子专票的其它变化
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除了上述的将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还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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