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账的基本要素主要有总账科目名称,业务发生日期,业务摘要及金额。具体如下:
总分类账的基本要素
1、总账科目名称
一般为会计法规定的以及科目,对于有些公司某一刻目明细较多时,可在总账科目下再设置明细科目,以对其分别汇总。
2、业务发生日期
登记明细账时,一般是按照时间顺序依次登记,当然也可按业务发生的情况分别登记,凭证编号一般是指记账凭证的全部凭证编号、设置凭证编号,有利于对企业的查账和审核。
3、业务摘要及金额
一般而言,摘要填写全部凭证的编号,金额一般是总账科目的汇总额。
总分类账解释
总分类账也称总账,是按总分类账户(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总分类账能全面地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数据。总分类账一般采用订本式账簿。
总分类账的填制要求
1、启用时的要求
启用新张时应将上一年度的期初余额转记到新账的第一页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明初余额”
2、使用工具的要求
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书写;红色水笔只有在结账、改错、画线、冲销时使用;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登记账簿。
3、书写规范的要求
登记总分类账时,书写的文字及数字数字必须规整,书写数字时,数字一般只占到格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以方便必要时更正。
4、登记账簿时的要求
账页使用中不许跳行、跳页、如出现空行或空页应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一般情况下账页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一般不记录正式的经济业务内容,只记录“承前页”和“转次页”;不得随意撕毁或添加账页。
5、结账时的填制要求
对已登记完整的业务,应在会计记账凭证画“√”表示过账;总分类账账簿上所有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