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小伙伴来问会计网,有没有职工教育经费相关的内容?对此,会计网特意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就这个问题,今天给大家仔细讲讲职工经费这件事!看完后记得点个赞哦!
既然要系统讲一下职工教育经费,我们就按照列支范围、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常见情况四个方面依次展开。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先给大家提个醒,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它俩虽然都是应付职工薪酬下面的明细科目,但是独立进行核算的!
这里的职工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但不包括退休、离休人员。
职工教育经费是在公司从工资薪金中提取出来的用于职工教育的一笔费用,在财建[2006]317的公告中对其列支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共下表中11项↓↓↓
小贴士
1 职工参加社会上学位、学历教育产生的费用,由职工自己进行承担,不能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
2 购置的教学设备、设施,如果符合固定资产的标准的,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应该计入其他相应科目。其次,职工学习使用笔、笔记本等学习用品,也不能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3 如果是公司领导参加教育培训产生的单次费用过高,可以计入其他管理费用,不一定都要计入职工教育经费,避免占用较大的份额。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中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应在职工为企业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规定的基础和比例进行计提,并确认为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是相关资产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扣除,另一种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也就是100%扣除。
具体该怎么判定企业适用哪种比例税前扣除呢?概括起来就是一般行业用8%,特殊行业用100%
注意:在税前扣除时,还要注意企业的身份问题,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范围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1 按照8%的比例扣除
根据财税[2018]51号公告,自2018年度起,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扣除。如果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8%,可以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进行扣除。
其中的工资薪金总额指的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是扣除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数额。
2 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会计网用导图给的大家总结了一下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的3种情况↓↓↓,
在使用上述政策优惠时,一定主要相关企业的限制条件,比如航空企业的空勤训练费用,核电企业特指操纵员。要记得将这些培训费用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
小贴士
1、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一定是实际支出的。如果是已计提但没有实际支出的金额,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需要把已计提未支出的金额调整来冲减对应的费用科目。
2、如果已计提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能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间,实际支出并取得相关发票,仍可以作为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此外企业发生的所有职工教育经费都必须要取得发票等相关凭证。
3、前文中如果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当年超出计提额,企业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并且目前没有对结转期限有明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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