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得的捐赠收入,按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学校收到捐赠的账务处理
对于学校取得的捐赠收入,可以看做是“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注意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实物捐赠的账务处理
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益性捐赠能否税前扣除?
捐赠支出一般来说是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原则上不能在税前扣除。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一个纳税年度的捐赠支出符合公益性捐赠相关条件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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