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编制的利润表,可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的成果,其中上期金额应如何填写?
利润表上期金额的填写方法
利润表的上期金额是指上年同期金额,若为月报,则为上年本月的发生数;若为季报,则为上年本季报的发生数;若为年报,则为上年度的发生数。
填写利润表上期金额,应按照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的所列数字填列,本期金额是指报告期金额,若为月报,则是本月的发生数;若为季报,则是本季报的发生数;若为年报,则是本年度的发生数。
利润表如何编制?
我国企业的利润表的主要编制步骤和内容如下: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第四步,以净利润(或亏损)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
第五步,以净利润(或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为基础,计算综合收益总额。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其中“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本期金额”栏内各期数字,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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