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这就结束了?我们还可以延伸一下税前扣除的凭证内容:
官方2018年出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就是会计判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重要依据。
会计网查阅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发现除了发票、收据,竟然还有很多凭证允许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内部的凭证,包括财务核算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的表单等材料,这些一般都是企业内部自制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凭证,如货物入库、出库单据;福利费支出,员工签领的表单;差旅费报销时员工签领的报销单,就属于这种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和外部的业务取得凭证更重要。企业从外部除了可以取得行政机关单位取得统一规范的收据等凭证,还会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证明支出发生的凭证,这些都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这种外部凭证我们常见的是发票,但并不局限于发票,管理办法还列举了企业通过外部单位、个人取得的收款凭证、分割单,并且说明“不局限于”这些凭证。
就算企业拿到的不是财政票据、不是支付证明,对于企业间的业务往来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凭证,但是合同协议一般会作为附件一起使用。
这样子,大家是不是又懵了,这么一说好像又没有规定?不是的,凭证种类是很多,但是都要遵循大原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所以,会计取得凭证时除了要对凭证的真假判别,还要对业务认真判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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