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商品发生损坏,报损时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酒店商品报损如何做账?
酒店商品报损,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过审批确认报损值后,转出相对应部门科目:
借:原材料(入库的残料价值)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非常损失的)
管理费用(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以及过失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除非正常损失之外,可以视为正常损耗损失的进项税额是不需要进行转出处理的。
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种商品。
待处理财产损溢如何理解?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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