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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其他企业的现金捐赠的会计分录

2021-01-22 23:30  责编:小霞  浏览:199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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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接受来自其他企业现金捐赠时,收到的现金可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接受现金捐赠

  接受其他企业的现金捐赠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核算内容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实物捐赠的会计分录

  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实物捐赠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企业的经营常态,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因此,认为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还要调整本年利润。我们还需要考虑税前捐赠扣除的情况,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比例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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