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租入一套房屋,后来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其转租给其他公司,那么A公司转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由于A公司作为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A公司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用缴纳房产税。
房租收入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收到租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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