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对于货到票未到的经济业务,一般作相应的暂估处理。如果需要暂估管理费用,则应如何做账?
暂估管理费用如何做账?
答:本月应先冲销原暂估成本,再根据实际成本入账。
暂估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暂估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发票时,做相反分录红字冲回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管理费用——暂估(红字)
做一笔正确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金额,可按照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
购买原材料暂估未取得发票的涉税处理
1、计入当年成本/损益核算:
如果企业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已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则可以税前扣除;反之,当年汇算清缴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可通过“以前年度应扣未扣”进行税前扣除。
2、未计入当年成本/损益:
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无论能否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都不需要作纳税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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