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屋属于个人居住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由于个人居住的住房属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因此个人居住的住房可以免征房产税。
公司将自有房产出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有关规定:房产出租的,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因此,公司将自有房产出租,缴纳房产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企单位事业向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的,则减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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