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大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如果是非婚生子女,能否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至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以上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
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主体和扣除方式:
1、扣除主体:父母,父母之外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其他人。
2、扣除方式: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