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向购货方预收的部分货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规模预收账款如何做账?
预收账款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对于小规模企业的预收账款,应做以下账务处理:
1.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期末(月底)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小规模纳税人,很少用到“预收账款”科目,可直接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将预收款项记入“应收账款”贷方时:
1.收到预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收到剩余货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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