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时,会计实务操作上应按照补贴具体用途作不同处理。一般分为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补贴资产、与日常活动无关以及与日常活动有关四种情况,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政府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政府补贴会计分录
收到政府补贴,应按照补贴的用途计入不同科目核算:
1、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的,则政府补贴视同销售处理,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用于补贴资产、建筑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按照资产的折旧进行分摊确认:
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按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是什么?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一般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无偿性,企业在将来无需偿还;二是直接取得资产,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
政府补助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二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此类补助主要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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