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同业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存放同业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 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 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存放同业和同业拆放区别
同业存放是指金融机构在银行开立同业存放账户,银行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存取款业务,同时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这是银行同业业务中的一种。而存放同业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之一。前者是银行的负债,而后者则是银行的资产。
同业拆借是什么?
同业拆借就是银行间短期的资金周转,比如某银行客户突然要支取一大笔钱,但是该银行头寸不足,所以就采取同业拆借方式,缓解短期头寸不足行为。而短期的周转需要借款方按照一定利率,支付一定的利息。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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