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概念不同,存在明显的区别。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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